《开往项目运维规定》
基本原则
以下基本原则需要每位项目组(总称维护组、巡查组)成员遵守,任何违反基本原则的项目组活动均为无效,违反基本原则的项目组成员由相应组负责人考虑是否除名。
- 开往努力连接博客网站,努力为“开放互联网”做出贡献。
- 开往保持友链接力这一被认为是开往最根本的功能。
- 开往尊重、保护访客的个人隐私,尊重站长对他们所管理网站的控制权。
- 开往始终保持非营利性。
- 开往维护组需在讨论通过后公开适于公开的决定、计划和其它内容。
维护组及其成员
维护组及其成员拥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 通过、驳回加入申请,通知开往成员整改,通知后删除开往成员,
- 组织开往活动,
- 管理开往赞助款项和收入,
- 保障开往服务的可用性,
- 发布项目公告、回复组外提问,
- 决定制定、修改、废除项目规定,
- 投票后依照组内规定宣布开往的休眠和弃项,
- 开往项目负责人通知组外投票通过后赋予的其他权利。
项目负责人由维护组负责人担任。维护组负责人在卸任前应指定其继任者并做好交接工作,卸任时应知会开往项目的创始人。
开往成员加入维护组时,应有一名维护组成员供新成员问询了解组内事项,授予并管理新成员的权限,评估新成员对组内工作的胜任情况,为新成员成为正式成员前的行为负责。该成员由维护组成员主动担任,在没有成员主动担任时由维护组负责人担任。本条执行情况应在公告人事变动事项中体现。
维护组决定事项时可采用组内讨论、组内投票和负责人直接决定等方式,具体事项采用的方式根据维护组内约定俗成决定,一般采用先组内讨论,再组内投票的方式。不符合本规定擅自做出的有关开往项目的决定均无效,成员移出维护组。
组内投票原则上采用多数同意制。维护组负责人不得中断组内投票,不得推翻组内投票的结果,但可以重新组织组内投票。
维护组需要在收到项目组成员和开往成员的建议后一定期限内决定是否采纳。超出决定期限未做出决定的建议默认驳回。决定期限由维护组负责人决定,并在本规定中公示(目前决定期为14天)。前条中不采用组内投票方式决定的事项不适用本条。
维护组负责人不得中断组内投票,不得推翻组内投票的结果,但可以重新组织组内投票。
决定开往项目运维规定、加入条件等重大事项时应当在组内投票通过后附加组外投票,组外投票过 3/4 同意后通过。
巡查组及其成员
巡查组及其成员拥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 巡查开往成员网站并将巡查情况向维护组报告,
- 参与维护组的讨论,向维护组提出建议,
- 巡查组负责人组织维护组投票通过后赋予的其他权利。
除维护组要求,巡查组成员一般不参与维护组内投票。
巡查组内事务的决定方式由巡查组负责人在巡查组内讨论后决定。
申诉与执行
开往成员指在成员列表中处于正常状态的网站及其站长。
开往成员可以参与组外讨论及投票,可以请求维护组公开指定的内部讨论、决定、计划和其它内容。
开往成员向项目组提出建议的,项目组应尽快给出答复。
申请加入开往的站长如对审核结果存有异议,可以要求维护组重审。维护组应进行内部讨论,必要时附加组内投票,尽快给出答复。